接受委托,定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1:00在内江市中区民族路595号二楼拍卖大厅举办拍卖会,拍卖标的为:
1、隆昌县界市镇团结街、市中街恒丰家园小区门面11-1-1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65㎡,拍卖参考价152万元(单价约为4165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利人请于拍卖日到场,逾时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享有的权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当按照本公告的报名方法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本次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竞买登记:有意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5日下午16:00前标的1向隆昌县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隆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隆昌金华路分理处;账号:127-959-409-276);标的2、3向威远县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威远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威远县支行;账号:2307490129100016180);标的4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内江市市中区农村信用联社双苏分社;账号:88100120003146331)。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832-2054205、2035555、13990568865
四川省内江苍龙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