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宾镇南宾路268㎡商业房拍卖
发布:重庆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5-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石柱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35号1-3层商服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68.44㎡,产权证号为:302房地证2014字第005865号,商服、划拨地。拍卖保留价:239.184万元,竞买保证金:23.9184万元。
二、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石柱支所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5月1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5月1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租赁,现由“香缇小厨”经营使用,租期至2019年8月30日止,租金12万元每年。租赁人请在公告期内向执行法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携人民法院文书报名后享优先购买权。
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不包含房屋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石柱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73389668 刘老师、邹老师
石柱支所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综合写字楼一楼(新体育馆斜对面)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73323729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