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绣花园二期203㎡商业房拍卖
发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拍卖时间:05-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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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5月5日14: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若在5月5日无人竞买,则从5月6日至6月15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28号附17号、18号、19号商服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计约为203.15m²,房地证号为311房地证2010字第002286号、002284号、002285号,商服、出让地。变卖保留价:396.0936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5月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5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现有租赁,租赁期至2018年7月25日止,2013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5日的租金已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被执行人,变卖成交后,已预收的租金不退还买受人,该部分租金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查询。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30 63625166 彭老师 QQ:2312715884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8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