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水镇市场路78㎡商业房拍卖
发布:重庆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5-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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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5月11日 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大足区龙水镇市场路118号非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78.03㎡,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3001964号,非住宅、出让、商业用地置。拍卖保留价:63.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5月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5月1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有抵押。
2、有租赁(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租赁方与其产权方未签订租赁协议,其口头约定租赁情况:一年一租,本年度租金为22000元,且租赁期至2016年7月11日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移交。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6、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缴,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管费等由买方缴纳。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3780301 谷老师QQ:346419297
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地址:大足区国土局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