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变卖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521号1、2层房产,证载建筑面积210.88平方米,租赁至2019年1月17日,变卖参考价15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6年2月25日下午3时前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乐山天星路花园分理处,账号:223 6380 1040 001861),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丧失报名资格。
上述标的从即日在标的处展示;有意竞买人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人民法院开具的保证金到账凭据于2016年2月25日下午4时前到我公司(地址:乐山市中区时代广场世贸中心14F)办理竞买手续。
咨询电话: 0833—2428943
四川乐山新纪元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