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30日10时至2015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平舆县舆兴路东段北侧舆兴建材市场内的房产证号为平舆县房权证字第20130777号的房产,该房产所有权人为王爱金,共同共有人为胡浚生(王爱金、胡浚生二人均为本次拍卖所涉及案件被执行人),该房产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为182.00平方米,该房产现对外租赁经营中。
房产起拍价:936117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拍卖日前五日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应有买受人承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6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4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账号 17150283292195002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396-5005220 手机:18639696251(彭法官)
监督电话:0396-5005236。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193号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