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0年7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我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
委托人依据其与广东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署的《抵债资产转让协议》(资产统一编号:21380006)及附随文件所享有的对位于中山市三乡新宏(鸿)基大酒店的权益,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展示时间:2010年7月8日、9日,展示地点:标的现场,资料展示地点:本公司拍卖厅。具体展示时段请咨询。上述标的竞买人须于2010年7月14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达我司帐户(以到帐为准,户名:广东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大东门华庭支行,帐号:820402666108093001);并于拍卖会前带备交款凭证、个人或单位资料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9楼,传真:020-83855833
联系电话:020-83858436、83858352、83850925
注:该《拍卖公告》刊登在2010年6月30日《广州日报》B叠普通版,规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