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3日10时起至2015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鲁山县鲁阳镇向阳路中段路东盐业大厦地上一层自南向北第1—4间门面房。该房屋于2000年建成,为混合结构,总层数六层,拍卖对象所在楼层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21.4平方米。房产证号:房权证鲁自管房字第00002971号;拍卖房屋为房产证中的一部分。该房屋有出租,租赁期限20年(自2012年9月10日至2032年9月10日)。其中:前10年,每年租金30万元,已交付至2015年9月10日;后10年,每年租金38万元。
起拍价:688.3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鲁山县支行,账号:17070244090201075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5-2761385 13849589786
监督电话:0375—2761278
联系地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鲁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