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我们将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丽水市括苍路259号五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标的号 | 标的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约(㎡) | 用途 | 起拍价(万元) |
1 | 丽青路206号101 | 29 | 商业 | 100 |
2 | 丽青路206号102 | 78 | 商业 | 270 |
3 | 丽青路206号103 | 126 | 商业 | 448 |
4 | 丽青路206号104 | 126 | 商业 | 448 |
5 | 丽青路206号105 | 126 | 商业 | 448 |
6 | 丽青路206号106 | 63 | 商业 | 220 |
7 | 丽青路206号201 | 719 | 商业 | 720 |
8 | 丽青路206号202 | 426 | 商业 | 426 |
注:1—7号标的已出租九年使用权,1—8号标的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国土部门分摊为准。
9号标的,坐落于莲都区灯塔街172号新处州宾馆,房产总建筑面积4855.19㎡(其中证载面积4036.33㎡),证载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75.4㎡,现一、二两层店面房已全部出租给商户经营。宾馆设有标准客房66间,大会议室一个,小会议室1个,地下车位10个,以及大酒店现有的全部配套设施。整体起拍价:4360万元。
10号标的,丽水市水阁工业区平峰一路五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578㎡,工矿仓储用地土地面积约1949㎡,起拍价:700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2014年3月17至18两日,展示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意竞买者于2014年3月17日至18日两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竞买保证金:1—8号标的各50万元;9—10号标的150万元。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前交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工行莲都支行;户名: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210 2014 0920 0005 049),详细资料备索。
联系电话:0578--2273670 13587161390
联 系 人: 何先生
报 名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59号五楼
公 司 网 址: www.lsyfpm.com
浙江拍卖在线: www.zjpmw.com
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