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1:广州市龟岗大马路2-14号粤港大厦2层31铺、32铺; 3层01铺、10铺、32铺、32A铺、57铺、57A铺、60铺、62铺、66铺、75铺;4层A区01铺、05铺、07铺、08铺、10铺、12铺、19铺、20铺、22铺、23铺、24铺; 4层B区05铺、06铺、08-10铺、12铺、13铺、15-18铺、30-36铺、38-40铺、44-46铺、48铺; 4层C区01铺、02铺、04铺;4层J区01铺、04-07铺; 4层L区01铺、08铺、11铺共计59个商铺[拍卖号:(2013)穗越法拍卖0057号 ]。总建筑面积:377.4579平方米,起拍价:5,849,420元,保证金58.4万元。拍卖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拍卖机构:广州市公物拍卖行、广东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标的展示时间:2013 年09月29、30日。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24时。委托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7365002。
有意竞买者须在对应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于拍卖日(不含当天)前2个工作日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缴纳保证金手续及查看标的资料和拍卖条件请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标的看样电话预约。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联系电话:89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