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m2) |
房屋面积(m2) |
证载用途 |
土地类型 |
保证金 (万元) |
参考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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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 |
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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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P(2013) 33-5 |
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佳丽广场号59-61层、17层11-33房产及地下二层车库1-5、267-299号车位(第三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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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123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服 住宅 |
出让 |
300 |
2310.63 |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分别在标的存放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特别说明:
1、标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金(包括二次过户的费用)及其他,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房产腾退有问题的,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SSP(2013)33-5:该房地产因历史原因,目前没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该房地产的相关备案图纸与实际现状有重大出入,存在重大瑕疵,需特别告知,具体以现场和实物为准.另:本标的为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只负责向房地产相关部门下达过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即作结案处理,不存在房屋腾退等程序.对该标的之前和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过户的税、费,物业、水电、租金等全部费用和支出)及后续的入住与实际控制等全部问题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解决,与法院无关。特对以上瑕疵及风险告知和声明。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应在2013年8月28日17时前带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公司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相关权利人请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武汉江岸支行
账 号:1400 0751 6010 004757
行 号:219897
五、拍卖时间、拍卖地点及联系方式:
拍卖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83号二楼
联系方式:
湖北鄂土拍卖﹝SSP(2013)33-5﹞ 杨经理15102746023
武汉信昌祥拍卖﹝SSP(2013)33-5﹞ 汪经理18062580569
武汉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 徐 涛027-85774004
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 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