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5日15:30在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广宁县人民法院二楼调解室依法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广宁县古水圩镇古水大道118号底层的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161.66㎡(权属证号:1600442),现状用途为商铺。
参考价:110万元;保证金:11万元【案号:(2010)宁法执字第342号恢字2号】。
拍卖方式:按现状增价拍卖。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3年8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委托法院账户(户名:广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80020000001604990),汇款时须注明案号及“保证金”字样,以到账为准。竞买人凭委托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明于拍卖会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料备索。具体事项请咨询本公司。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5、6日;标的现场(请电话预约)。
法院监督电话:0758-8626023
公司联系电话:(020)38395192 转 815 黄生(13415785903)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42号丰兴广场B座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