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受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F-5-311号商用房(建筑面积为47.30平方米,地号为宁河字041245-,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21031200803)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10:00
拍卖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南三路七号博世嘉拍卖行拍卖厅
查验标的时间:2013年7月18 —19日由本行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18722679893 15122105840
咨询时间: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21日
参与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21日16:00以前将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交付天津博世嘉拍卖行指定账户(汇款、转账以到账为准,现金以交到我拍卖行财务处为准),凭缴纳凭证方可到本行办理竞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