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建设工程质检中心产权转让
发布:上海产交所
拍卖时间:11-07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青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整体产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90 挂牌价格 869.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1-07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青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川路218弄25、65号
法定代表人 周军
成立时间 1995-03-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1365217
经营范围 检测、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6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10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19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青浦区国资委文件(青国资委[2014]106号)及2014年8月12日区国资委、区建交委关于标的企业改制工作的《会议纪要》,标的企业目前在用的房屋建筑物已剥离。
2、标的企业拥有《计量认证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包括建筑材料乙级、建筑节能乙级、室内环境乙级、变形测量、套内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标的企业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持证专业人员。 3、标的企业原51名劳务工,有部分人为企业资质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可以对51名劳务工择优录用。 4、产权转让标的采用收益法评估。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是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69.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需同意标的企业依据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标的企业原签订的10名劳动合同工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重新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限不少于三年。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改制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2657272-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860179339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志浩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