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4日10 时至2014年7月24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同步车(标准牌116台、求精牌149台)、双针车4台、打眼机6台、烤边机15台、削皮机2台、复合机2台、胶水机1台、发电机1台。经现场勘察,该设备堆放混乱,遮盖物未全打开,据了解大部分单机已损坏,配件缺损。
评估价50160元,起拍价5016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23日17:00时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灌云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数量和质量,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所涉及的运输、转移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3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账号:5092642988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8-88997883 0518-88997872 杜法官;
监督电话: 0518-88997817 ;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西苑南路;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