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17日10时至2017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州保税区保环东路17号的房产,建筑面积:3348.08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起拍价:人民币13593230元,保证金:人民币1359323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预约看样:王小姐020-83006368(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11时,集中地点:标的所在位置。请看样者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联系人:王思 15017505169,梁彦 1382442593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系人:陈文庆、罗敏毅、蔡文怡、李国勇,020-62986574、020-82297139、020-82292988、020-82295166。
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个人贷款中心,联系人:王一峰、钟志峰, 020-82513501、020-32204482、18002251371、13828425003。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联系人:简先生、余先生,020-822866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645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大沙东路313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