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管理办法》、《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及《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受岳阳市水务局委托,拟对岳阳市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 采 区 描 述 | 储 量 (万吨) | 年控采量 (万吨) | 控船数 (艘) | 起拍价 (元/吨)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期限 (年) |
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 | 可采区位于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采区由陡砂坡、上草咀、下雁子洲及庙夹4个采点组成,采区面积约16km2。 | 45000 | 2500 | 19 | 10 | 25000 | 3 |
说明:标的位置具体拐点坐标、采挖范围、开采控制高程等情况详见拍卖人编制的《拍卖文件》。
二、拍卖会时间、地点:
定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28分在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三、竞买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竞买人可独立或联合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竞买报名的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有效证明向拍卖人提出竞买申请,购买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叁佰元人民币);按拍卖文件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2.5亿元到指定账户,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2月11日止(每天08:00—17:00)。
3、报名地点:湖南金格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四楼)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16:00前。
5、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五、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交纳指定账户:
收款人 | 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府东支行 |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436600710018160003500 | 385901040008017 |
注:竞买保证金到达上表任一开户行均可。
六、注意事项
1、采砂船只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岳阳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2、船只数不超过38艘,并实行A、B两组轮采,每组不超过19艘。
3、选择船只时不得选择2013年11月1日前未在东洞庭湖岳阳县水域的采砂船只,不得选择2013年11月1日前未取得相关部门证照手续的采砂船只,不得选择在岳阳市实施规范化管理后(2013年4月10日起)严重违规作业的船只。
七、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16时止,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自行查勘标的,也可咨询带领踏勘。
八、未尽事宜
拍卖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以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为准,拍卖人随时接受咨询。
九、联系电话:13907309258余先生(岳阳)
13908486138曾先生(长沙)
0730-8670088(办公室)
湖南金格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岳洲拍卖有限公司 |
湖南飞龙拍卖有限公司 |
湖南省拍卖有限公司 |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