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9日 11:00 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九龙坡区华园路3号枫馨丽苑小区负二层的全部车位(车库),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3522.05 ㎡,标的所在车库第-1、-2层已办证(同一个证号),其房地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0字第39107号,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地。拍卖保留价:405.7408万元,竞买保证金:40.6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8月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013年8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中现有少部分车位临时出租,未签订租赁合同且租赁期较短。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买受人使用该标的时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3、标的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业主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委托法院对拍卖标的中的4个车位(现作的临时库房)不负责交付,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5、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移交所涉及的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3621526 63622148 张老师 QQ号:421095005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8159896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