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泸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于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840号附4号仓库,建筑面积27.08㎡。砖混结构。参考价:8.84万元(保证金2万元)。
有意竞买者,须按上述要求将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于2013年7月24日16:30前实际到账,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标的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
保证金户名:泸县人民法院
账号:51001637110050421898
开户行:泸州市建设银行泸县支行(汇款时注明:泸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三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如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请涉及上述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利人于拍卖日到场,若参与竞买应办理相关手续,缺席或未办理手续者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三、电话:13882778336 18008232527 13982779063
地址:龙透关路二十九号十五号楼三楼(南阳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