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18日15:3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诸小玉所有的位于瓯海区瓯海大道249号心缘网吧内的电脑、显示器等设备(详见清单),起拍价5.8万元。(案号2012-917,保证金1万)
二、标的展示:标的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保证金汇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景山支行,账号:759000120190081823,至各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7月17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 鹿城法院监督:88997737;瓯海法院监督:55888858;工商监督: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