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17日15:30时在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六楼杭州产权交易所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存放于杭州市萧山区明怡花园137-143号二楼房屋内的办公用品一批(详见清单),拍卖参考价5000元,参拍保证金1000元。
以上标的采用报名时密封书面报价与拍卖会现场增价拍卖相结合的有保留价竞价方式。标的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展示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确保在2013年7月15日16时前向杭州产权交易所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5200154800001592.汇款时在银行进账单凭证用途栏须注明“拍卖249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凭证到杭州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竞买手续,须同时提交密封的拍卖竞价书,书面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注:委托人在拍卖前,有权中止或撤回拍卖且不负任何责任;与本标的相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优先受偿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凭法院通知参加拍卖会。
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由法院执行法官审查确认,逾期不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7月16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9时至7月16日16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0571-88380184 13346188365 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