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9日16: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蒲中路同人花园A3-A6幢地下车库26号,建筑面积62.77㎡,非居住(车库),国有出让,起拍价22.1万元。(案号2013-145,保证金3万)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5月28日16时整止报名、看样(工作时间),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龙湾农商银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至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
注: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 工商监督:89661259,龙湾法院监督:865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