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临泽县规划区内4座加油站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1、临泽县小屯加油站(位于临泽县原小屯乡政府附近)经营权;
2、临泽县鸭暖加油站(位于临泽县鸭暖乡张湾村附近)经营权;
3、临泽县平川加油站(位于平川110KV变电站附近)经营权;
4、临泽县土桥加油站(位于临泽县土桥村附近)经营权;
二、出让条件
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成品油经营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竞得人必须承诺取得经营资格后在临泽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加油企业。
三、竞买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临泽县加油站经营权出让竞买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偿债能力的证明;
5、竞得标的后在临泽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加油企业的承诺书;
6、竞得标的后加油站经营权归竞得人所有,不得私自租赁、转让或拍卖的承诺书。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6时。
竞买人应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户行:农行临泽县支行
账 号:27180101040003079
五、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用单个标的出让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加油站经营权竞买报名。在公告期间内,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人报名且符合本次加油站经营权公开出让报名条件的,在公告截止次日进行拍卖出让;若在公告期间内某个加油站经营权仅有一个竞买人报名且符合本次加油站经营权公开出让报名条件规定的,则该加油站经营权的出让进入挂牌程序,若在挂牌期间内继续有竞买人报名,则在挂牌截止次日进行拍卖出让。
六、出让时间
公告时间: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21日
拍卖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10时
挂牌时间:2013年5月22日9时至2013年5月31日16时
挂牌期满后竞价的时间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确定后另行通知。
出让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营期限
本次公开出让的加油站经营权期限为30年,经营期限从签定经营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有关说明
1.竞得人须与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临泽县加油站经营权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竟买保证金可转为经营权成交款,在缴纳成交价款时予以抵扣,未竟得人的保证金在出让竞价会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竞得人凭成交价缴讫手续和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临泽县加油站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由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4.竞得人以临泽县发改委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开展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安监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向市发改委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由市发改委按程序转报省发改委审批。
5.本次公开拍卖的临泽县加油站经营权竞得人,自签定出让合同之日起,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前置手续办理,一年内建成投运,并不得租赁、转让或拍卖经营权,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回经营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6.竞得人必须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以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符合三级站“两柴一汽”和灌装容量30-60立方米的要求,并在允许的范围内建设经营。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9时至2013年5月21日16时
2、联系方式: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0931-8488533 13919966274(杨)
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936-5526209 13993668739(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