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湖州市仁皇山庄48幢仁皇山1118、1122号一层房屋建筑面积756.89㎡,商业出让用地使用权面积512.34㎡的50%产权(即房屋建筑面积378.445㎡(权证号110064722),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56.185㎡【湖土国用(2010)字第9-11904号】),不含装修,起拍价330万元,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8日下午4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注:委托方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不到场的,不影响该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059965092(袁先生) 18805721130(施先生) 3026705(南浔法院) 2215205(吴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