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鄞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日上午10点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3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陈云周所有的存放在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管江村陈功龙厂内的电器等动产一批。动产主要包括燃气灶、油烟机、微波炉、电饭煲、热水器等(详见清单)。起拍价:14.5万元;拍卖保证金:3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2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须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将拍卖保证金直接汇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帐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鄞州银行营业部,帐号:81011101302121114),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拍卖保证金收据;再于2013年3月29日下午4点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拍卖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 标的物一的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了解咨询相关政策,若不符合竞买条件,则风险和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0574-87199278 传真:87299937 法院监督:87412261 工商监督: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