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尚南华庭2号地下车室室车库,房产证号:2011017515,证载建筑面积约20.24㎡;土地证号:慈国用(2011)第022268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9.47㎡,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4时止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或自行看样(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至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后,于2013年03月25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账号:21030122000014824-0301,以实际到账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通知单,到法院立案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收据开具仅限2013年03月26日一天,截止当天下午4时前。3.竞买人本人于2013年03月26日下午5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报名随带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报名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 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4-87271029、87343175 法院监督:0574-87510695,工商监督:0574-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