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2月6日15:00对以下标的1、2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变卖,若在2013年2月6日无人竞买,则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3月18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黄路1229号黄泥塝“新洲阳光”-1-20、-1-21、-1-22、-1-23、-1-34、-1-35、-1-36、-1-37、-1-38、-1-43、-1-44号车库,标的建面共计约369.71㎡。整体变卖保留价88.6545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变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变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3年2月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2710201),并于2013年2月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所在的负一层车库的现有车位编号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中对车位的编号不一致,-1-20至-1-23现在编号为11号至14号,-1-34未作为车位使用(未划线、未编号),-1-35至-1-38未编号,-1-43、-1-44实际划线的位置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上的位置不一致。
2、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移交。未划线、未编号、实际划线的位置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上的位置不一致的车位重新划线、编号、恢复位置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车库管理方协商解决。
4、标的过户时所涉及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3625166 63622131 曹老师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679448 676793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