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十二五”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武威城市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挂牌出让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2〕72号)及《古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挂牌出让方案的通知》(古政发〔2012〕1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古浪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公开出让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共2座。现将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本次出让标的为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共2座(古浪县城CNG加气站1座、工业集中区LNG加气站一座)。
二、出让条件: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有从事加油站、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行业运营经验;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必须负责完成古浪县城、大靖镇、双塔产业园、土门工业园、大靖工业园天然气供应主管网设施,并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用户供气,建设资金由竞得人自筹。
三、竞买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出让竞买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偿债能力的证明;
6、企业拥有从事加油站、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行业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
7、如在挂牌竞得标的后将独自经营管理,不将2座加气站拆分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及不得私自租赁、转让或拍卖的承诺书;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下午16时。竞买人应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古浪营业部
账号:27-130001040006026
五、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用整体打包方式。在公告期间仅有一个竞买人且符合本次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公开出让报名条件规定的,则进入挂牌程序,若在挂牌期间内继续有竞买人报名,则在挂牌截止日次日进行竞价出让;在公告期间内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人且符合本次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公开出让报名条件规定的,则在公告截止日次日进行竞价出让。
六、挂牌程序
公告时间: 2012年10月16日9时(星期二)至2012年10月30日16时。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31日9时(星期三)至2012年11月9日16时(星期五)。
挂牌地点:古浪宾馆会议室
七、现场竞价的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八、出让起始价
本次公开出让加气站经营权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费用)。
九、经营期限
本次挂牌出让的城市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期限为30年,经营期限从取得经营权之日起计算。
十、有关说明
1.竞得人须与古浪县人民政府签订《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3.竞得人凭成交价缴讫手续到县发改局签订《古浪县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县发改局出具《关于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4.竞得人以发改局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开展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安监、路政、气象、地震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向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由县发改局审核后报市发改委审批。
5.本次挂牌出让的规划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竞得人不得私自租赁,转让或拍卖。凡取得经营权的企业,自取得经营权之日起,半年内未能完成相关前置手续办理或者出现私自租赁,转让或拍卖现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并由县政府或授权项目主管部门收回经营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6.竞得人必须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建设经营。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9时至2012年10月30日16时(与挂牌公告时间相同)。
2、报名地点: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3、联系方式: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0935-5121298、 0935-5121635 13830533597 (张) 13893672866(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