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7月31日15:4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变卖,若在2012年7月31日无人
竞买,则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9月10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库存灯具及办公用品一批(标的详细清单请见下表),变卖保留价3.672万元,竞买保证金0.4万元。
二、变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7月30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2年7月3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1、标的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数量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2、标的在移交时所涉及的保管、搬运及运输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标的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移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30 63621526彭老师 陈老师QQ:231271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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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