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6月27日15:15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黄路1229号黄泥塝“新洲阳光”-1—20、-1—21、-1—22、-1—23、-1—34、-1—35、-1—36、-1—37、-1—38、-1—43、-1—44号车库。标的建面共计约369.71㎡。整体拍卖保留价98.505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5万元。分零拍卖保留价89550元/个,分零竞买保证金0.45万元/个。
经现场察看,以上标的均有人使用,综合、出让地,有总的房权证:重庆市房权证201字第01588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渝国用(2001)字第235号,尚未办理分户。
标的建面、现状及产权信息均来源于评估报告。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2年6月2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2710201),并于2012年6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所在的负一层车库的现有车位编号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中对车位的编号不一致,-1—20至-1—23现在编号为11号至14号,-1—34未作为车位使用(未划线、未编号),-1—35至-1—38未编号,-1—43、-1—44实际划线的位置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上的位置不一致。
2、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移交。未划线、未编号、实际划线的位置与《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上的位置不一致的车位重新划线、编号、恢复位置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车库管理方协商解决。
3、标的过户时所涉及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以上标的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31 63625166 廖老师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67944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