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9月10日下午3:00在平湖市当湖街道育才路355号平湖华侨饭店二楼小会议厅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
阜新市东煤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申请执行人浙江琴海能源有限公司内的原煤(约4000吨)一批,参考价人民币184万元,拍卖保证金20万元。
二、咨询、展示及报名: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8 - 9日。
三、报名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育才路355号平湖华侨饭店(原凯旋门大酒店)
四、拍卖地址:平湖市华侨饭店二楼小会议厅
五、联系电话:(0573)82088322;13736839970
注: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参加拍卖须于2010年9月9日17时前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保证金汇入: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平湖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637327053002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