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下列标的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道圣、刘艳所有的位于郯城县郯城镇梅岭齐村住房内的部分家庭财产。
二、拍卖时间、地点:2012年3月22日上午10时本公司拍卖厅
三、展示时间、地点:以上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竞买报名条件:有竞买意向者,请于拍卖日前到我公司咨询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五、公司地址:临沂市金雀山一路93号海华集团二楼
六、联系电话: (0539)8315075 831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