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2月9日下午2:00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园丁路17弄7号302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约145.74㎡,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0.4㎡,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到2011年12月8日止自行看样,也可来电预约,公司统一看样。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于2011年12月8日下午4:00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819560669808091001),凭银行进账单到法院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并于12月8日下午5:00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登记,或先将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拍卖公司(87741212)方可于12月9日下午1:30-2:00在拍卖会现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在拍卖公司现场办理)。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禁购的相关规定要求,违反购房的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电话:0574-87741212 87756777 工商监督电话:6557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