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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楚天城房产拍卖

发布: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在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黄凯购买的位于荆门市楚天城22幢2单元1505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名称:黄凯购买的位于荆门市楚天城22幢2单元1505号房产。
    2、起拍价:500000元。
    4、保证金:25000元。
    5、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6、特别说明:该房屋购买后仅办理网签手续,未办理相关产权证。
    二、拍卖时间
    自2017年 10月16日 10 时起至2017年10月 17 日 10 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勘察拍卖标的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向本法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户名: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金虾支行,账号:42001666053059111666)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办理交割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其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咨询电话: 0724-6806345;0724-6806346  (直线)        (手机)13997941069        
    联系人:刘海荣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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