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0月26日10时至2017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兴达小区D座2号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人民币683550元,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7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310226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个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存在其他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10月24日16时前向本院网拍小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资格经法院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1月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马南垌支行,账号:4454670104000142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62-31070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62-3102263
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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