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8日10时至2017年12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菜园中路50号之二复式602房(房产证号:10005458,建筑面积:190.73平方米,套内面积:172.44平方米)
起拍价:847168元,保证金:84717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2003)穗越法金民初字第105号
执行案号: (2017)粤0104执恢159号
咨询电话:广州亿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121089李静敏:13640634146 陈华:18928898913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2时,集中地点:被拍卖房屋现场。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8928898913或13640634146,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二天。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 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全部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成悦大厦支行;账号:666559750204)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 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0-83009527
广州亿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121089
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