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1日10时至2017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金华路7-1号华强小区5号楼4单元第8层802房产。
起拍价:52.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1日10时起至2017年9月10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为净价拍卖,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海支行,账号:101085359000000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 琼首估(房)字[2016]第10-13号
举报监督电话:0898-686146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8663840、18689699046(柯法官)
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