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假日尚岛120㎡房产拍卖
发布: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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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2日10时至2017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富民县伽峰路1号假日尚岛8幢2单元9楼901号房产。建筑面积:120.97平方米,评估价:356000元,起拍价:338200元,保证金:67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此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17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此期间与富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应付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被执行人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所需承担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正式发票由法院支付给垫付人。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富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民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县支行,账号:240191010400157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1-68812454 13708459206
举报监督电话:0871-68810716(本院纪检组)。
联系地址: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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