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富春大厦房产拍卖
发布:桐庐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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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5日10时至2017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庐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桐庐县县城富春路411号富春大厦(4-01号)非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293万元,保证金:58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以便集中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及其他事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冻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以下帐户(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03271467084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营业中心)。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585929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 58592901(余法官)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咨询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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