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茗路1420㎡房产拍卖
发布: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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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0日10时至2017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龙茗路1764号20幢1-2层房地产,建筑面积1420.81平方米,建成年份1998年,房屋总层数为2层,部位1-2层。【瑕疵说明:该标的物有租赁,本院不负责清场,待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瑕疵部分可向0593-2927053缪法官咨询】
二、起拍价
起拍价:2077万元,保证金:20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止每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接受咨询。
本拍品法院不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申请网拍贷款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首付款(扣除保证金的余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德分行,账号:3111310029470000004,联行号:3024030610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应先获得竞拍号后,并于竞拍前两天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如符合贷款条件者,网拍贷合作银行会在竞拍前向申请人出具贷款意向书。
竞买人在拍卖中成功拍得标的,应在竞拍成功后十天内向网拍贷合作银行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并向银行提供贷款所需材料,同时将扣除保证金和贷款后的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提交网拍贷合作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竞买人未按本条第二款指定期限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扣除保证金和贷款后的拍卖余款,视为该竞买人放弃向网拍贷合作银行贷款意向,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第十条规定期限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联系电话:0593-2969000 龚法官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站前路45号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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