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旧实木沙发一套、旧实木餐桌一套、旧实木观音雕塑一樽、旧实木太师椅一对等财产。整宗起拍价:113500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
三、展示时间:2011年2月21日-3月4日(预约查看标的物)。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
四、注意事项: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提前与我行联系。并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7日下午4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带齐有效证件原件及竞买保证金或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如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见报十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有意在本场拍卖会上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需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联系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新编:67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