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月路188弄5号2201室房产拍卖
发布: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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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日10时至2017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上海市明月路188弄5号2201室房产。
特别瑕疵情况:具体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人员。
起拍价:1224002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6月24日前向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2017年7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城区支行,账号:9111010400139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晋琨仲司估字(2016)第06号评估报告。
监督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56-2022733 联系人:刘法官
咨询单位: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363469169 联系人:马先生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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