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7年7月12日9:30时对以下标的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89、190号面积约7422.6081平方米房产及所分摊的面积为约1105.3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还包括在用低值易耗品和电子设备。(详见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山永评咨字[2016]13号评估报告书记载的评估范围和对象);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为7445.666万元,竞买保证金700万元。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7月11日11:00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的帐户(收款人:烟台德生蚨置业公司管理人,账号:853528010122803178,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并于2017年7月11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正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负责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18663891362 1301258888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18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8号台湾村43号楼101室
主拍机构 :山东正和拍卖有限公司
联拍机构: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山东佳恒拍卖有限公司、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正和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
山东佳恒拍卖有限公司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