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永丰县恩江镇抚八路舒美佳苑房屋(产权证号:永房发房权证2009字第14-1259-00-34042005-01号),建筑面积约331.57平方米。起拍价133万元。
标的设保留价,有关标的详情另见拍卖资料。
二、拍卖时间、地点:于2017年7月7日上午10时在永丰县欧阳大道秦妈火锅城三楼会议室(永丰县王子宾馆旁)。
三、报名、展示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至2017年 7月6日下午17时止。
四、报名须知: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在报名期内到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或永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报名等事宜,并缴交报名资料费300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竞买保证金缴入开户单位:永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永丰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77101040004450(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帐)。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帐后,由永丰县人民法院确认其竞买人资格。竞买成交,其保证金转抵成交款,竞买未成交,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联系人:
永丰县人民法院:15107963890 邓先生
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8225789 13307065998黄先生
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0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