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7月5日9:30至2017年7月6日9:30止(延时除外)以网络增价方式举办拍卖会,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同时于2017年7月6日9:00在日照拍卖中心设有网络拍卖场所:
一、拍卖标的:(调价后再拍卖)
日照市新瑞食品城二期工程002幢4单元402、108号房产。楼房建筑面积约98.67㎡,储藏室建筑面积约12.5㎡,房产证号:20111117037;土地证号:日国用(2005)第019号(总证),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住宅,终止日期2052年1月21日。起拍价40.50万元,竞价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案号:(2017)鲁1102拍字第17号。
二、标的展示、竞买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看样。竞买人应在2017年7月4日16时前(到账时间为准)到东港区人民法院(收款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日照银行东港支行,账号:370200201200000979)缴纳保证金,并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日照拍卖中心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本中心发放的竞买人账号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为便于竞买人网络操作,定于7月4日工作时间于我中心提供相应操作培训。
三、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详见评估报告,以现状进行拍卖,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风险,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认可相关拍卖文件,自愿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标的交付、产权确权、过户等手续的出具由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办理,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到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手续,确权、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标的面积最终以有关管理部门的确定为准,如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予调整。
四、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日照拍卖中心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中立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