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3月17日上午10:30时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9号大院麓景台地下三层1-7、9-16、18-25号车位(现地址为越秀区麓苑路39号大院1-5呈B2层1-7、9-16、18-25号车位),分拆逐个拍卖,交吉,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一户限一个车位。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17日上午10:30时
三、拍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4楼我公司拍卖大厅
四、展示时间:2011年3月6-7日(电话预约)
五、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拾有效证件先到我公司填写《缴交拍卖保证金通知书》,并凭通知书于2011年3月12日前(含当天)将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帐户,划款时顺注明拍卖号,以到账为准,然后到我司办理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