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洋鑫行实业公司房地产拍卖
发布:遂川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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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7日20时至2017年7月9日2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砂子岭工业园区狮山路洋鑫行实业有限公司全部厂房及土地,包括钢结构仓储厂房3栋,钢结构食堂1栋,及附属建筑物2座,总建筑面积17928.72平方米,评估价9670968元;土地面积30596.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评估价2417100元。(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各一)
房产和土地整体处置,起拍价:1208.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是10000元的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遂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遂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7年5月25至7月5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的请先缴纳保证金,凭竞买号在2017年7月5日前拨打法院咨询电话07966323673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遂川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川县支行
开户账号:1437910104000723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966323673;联系人:何法官、刘法官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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