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绵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江油市水务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时,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江油市境内的下列河段砂石开采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二、竞买人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2、参加竞买单位和个人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受方在开采过程中需拆除或占用开采区内的附着物(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林木、植被等),应依据现行法规政策办理,由买受方承担补偿费用。买受方在开采、运输过程中应自行协商与当地村社、单位等的关系,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承担。涉及到第三方水事权益的由买受方自行负责。
4、买受方通过竞拍并支付砂石开采权费取得的砂石开采权开采年限(即权属期)以标的简介公布的为准(含禁采期)。
5、买受方除须缴付砂石开采权费,还需依法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等法定规费后,按委托方要求向江油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采砂许可证、签订砂石开采协议后方可依法进行开采。应缴法定规费的额度以本拍卖公告和《拍卖规则》公告的数据为准。
6、买受方在开采过程中应依法开采,遵守委托方对砂石开采的所有限制性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防洪和安全生产,保持河流的健康生态并依法纳税。
7、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拍卖价格低于保留价时,主持拍卖师有权收回标的物,重新拍卖。保留价依法保密。
8、竞买人应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经核准到帐后,竞买申请人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9、在江油市2010年、2011年拍卖取得的砂场和个人有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不得参与此次竞买。
10、买受方必须履行和遵守与江油市水务局签订的《江油市河道砂石开采协议》和《江油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履约保证金管理卡》精神和内容。
11.若遇灾后重建、政府行为或防汛应急抢险,需要占用或征用被竞买砂场,买受方应无条件服从,所有的费用不能超过竞买成交价。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买受方损失的,委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报名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12号兴达国际大厦21楼A1号。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16时。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标的在原址展示
六、联系电话:(0816)2227168 18990118692
联系人:任先生 荆先生
监督电话:(0816)2226458
绵阳天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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