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西江333号船舶拍卖
发布:北海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03-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北海海事法院将于2017年3月22日10时至2017年3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船名:“贵港西江333”号船舶,现停泊于贵港大东码头。
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变卖标的基本状况:船名:“贵港西江333”号船舶;船籍港:贵港;船舶种类:一般液货船;船体材料:钢质;造船地点及造船厂:桂平市大众船舶修造厂;建成日期:2008年2月21日;总长:49.99米;型宽:10.8米;型深:3.3米;总吨:645吨;净吨:361吨;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2、总功率:400 千瓦;推进器种类:螺旋桨。
以上标的状况属登记资料记载信息,仅供参考。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说明:1、法院不负责移交任何船舶证书;2、本船舶系一般液货船。关于船舶的过户登记,请各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海海事法院,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账号:80005356889999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79-32390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9-3239023、3239022
北海海事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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