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4月7日(共计60天)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6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10时至2017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8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10时至2017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7年3月19日至2017年4月7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0时至2017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新疆天府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省肃北县咸水井东南一带金矿探矿权(标的物详情见标的物详细情况介绍)。
起拍价:3914.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账号:23165521292195031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26-23338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26-2722086(执行局)、0826-2722090(技术室)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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